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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食堂、美食广场和商业街运营管理项目

2023-05-04

为规范我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我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食堂、美食广场和商业街运营管理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公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jry2023050401

二、 采购项目: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食堂、美食广场和商业街运营管理项目

三、 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与经营范围(见附件1);             

2.采购需求(见附件2);

        3.服务期:自进场之日起两年;合同到期,如乙方各项考核达标,甲乙双方有意向,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不超过两年;

        4.本项目最低限价:16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相关证件或资质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零售等相关内容,场地所有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合同与营业执照经营地点匹配);

2.供应商餐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须设项目经理与院方无缝对接:

a、项目经理年龄55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b、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3年及以上从事类似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依据证明);

c、须具备相关从业资质证书等(例如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高级食品安全员资质等);(提供证明资料)

4.被授权人参加论证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论证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10月至20233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7.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210月至2023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承担过食堂、美食广场和商业街运营管理完整业绩2份及以上【食堂、美食广场和商业街三者同时具备为一个完整的业绩,这三个业绩的业主可以为不同业主,其中,病员食堂必须为三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员食堂,美食广场和商业街业主可以不是医院(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缴费凭证)

10.合同签订后7日内协助采购人办理完毕《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以上条款要求的材料均盖章有效。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技术论证: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现场查勘

采购论证人组织统一现场查勘(江都区纬三路以北,龙川南路以东,返坎河以南),时间202351014:30,供应商自行前往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处集中,统一了解相关具体信息,查勘时请自带安全帽。如不参与采购论证人组织的现场查勘,视为供应商已了解采购论证项目的相关具体信息,中标人自行解决后期运营管理中的一切矛盾。

七、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5  9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采购中心(7号楼4楼)

咨询电话:0514-86553591

相关技术参数咨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总务科

咨询电话:0514-86536410

本文件提供及公示期限:自采购论证公示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内、外网”、“江都卫健委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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