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病理科检测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2026-01-19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病理科检测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受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病理科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遴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病理科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概述:为提升我院病理科检测能力与服务效率,现公开遴选优质供应商,就免疫组化(含EBER)、快速石蜡、DNA倍体、TCT四个检测项目开展长期合作。合作内容包括提供开展上述检测所需的整体解决方案、仪器设备、配套试剂耗材、专业技术支持及持续服务。
二、采购要求
1、为每个检测项目提供经市场验证的、先进可靠的整体技术方案(包括必要的仪器、软件、试剂及耗材),确保能满足临床日常及高峰检测需求。
2、具备强大的本地化技术服务团队,提供包括设备安装、人员培训、日常维护、快速故障响应、定期保养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3、确保所有配套试剂、耗材的长期、稳定、合规供应,并全部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完成挂网,保障采购流程合法合规。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合法经营资质:若所投产品中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中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所有拟供应的试剂、耗材及设备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准入证明:属于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备案信息表。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遴选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19日
(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日9:00至11: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遴选,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遴选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遴选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同时缴纳报名费(遴选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以获取遴选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遴选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0514-86482095、18052575079);
(四)本次遴选公告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内、外网”、“江都卫健委网”网站发布,有关本次遴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注:本遴选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遴选有关信息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提前一小时送达响应文件):2026年1月29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遴选时间:2026年1月29日9:3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遴选地点: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遴选会议室(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57号银润城市广场1幢3楼)。
六、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一份(应为U盘形式、标注单位名称放入正本文件中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遴选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江洲路1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57号银润城市广场1幢3楼
联系方式:0514-86482095、18052575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514-86482095、18052575079
公告附件(供应商参加遴选确认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