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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调研公示

2025-10-31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调研公示

为规范我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我院招标代理服务调研项目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jry2025103101

二、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代理机构在处理医院采购代理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医院做好采购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2、代理机构负责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代理工作计划。

3、负责发布采购公告或发放采购邀请函。

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5、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和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7、协助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8、接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

10、根据采购结果,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1、协助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12、及时与采购人协调解决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3、项目采购档案梳理及装订(提供给甲方套完整档案)。

14、其他涉及代理服务及采购人另外要求的相关事项。

四、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成交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有特殊原因必须变更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变更人员的资质经验不得低于响应的负责人资质经验。

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的管理及服务进行监督成交人违反双方共同协商制定的服务规范、质量标准等,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紧急情况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

4、采购文件编制必须在具体采购条件及提供采购需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

5、采购文件经采购人处确认后,政府采购项目须在三个工作日在法定网站发布,非政府采购项目须在两个工作日在相应网站发布。

调研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文件或资质: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证明材料;同时按政府采购规定在江都区具备电子开评标场地的证明材料(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场所照片等资料)。

5提供2022年以来在医疗机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合同(货物和服务)1个或以上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截止至调研报名时间)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7 

上午:7:30-11: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采购中心

咨询电话:0514-89682028

本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公告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内、外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三天,如参加公司对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党政办0514-89682012    纪委办0514-8968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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