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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在门诊行政窗口领取《城乡居民转诊申请表》或有从基层医院开具的《扬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逐级转诊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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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或指定专科医师签字
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复印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并登记
病人(家属)携带转诊单、医保卡至入院服务中心办理电脑转诊
患者转诊扬州城市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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