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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在门诊行政服务窗口领取《转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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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或指定的专科医师签字审批
窗口工作人员请医务科审批
医务科同意后工作人员盖医务科、医保办公章
窗口工作人员复印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并登记
患者(家属)至医保中心办理
患者到转诊指定医院就诊
注意:
1、未在我院就诊,不得开具转诊
2、医保经办中心地址:新都路287号2楼,电话808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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